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1.承擔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軍隊轉業干部培訓。
2.承擔機關、企事業等單位委托的各類培訓及培訓咨詢服務。
3.承擔專業技術人員、技能人才繼續教育的公共科目培訓。
4.承擔全市各類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的開發與培養。
5.配合全市職業技能培訓的教學研究與指導。
6.為初次求職人員、失業人員和轉崗就業人員等群體提供就業創業技能培訓。
二、單位機構設置情況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寧波市人才培訓中心包括綜合部、公務員與轉業軍官部、繼續教育部、市場開發部(海外事業部)、學歷學位部、教研部、職業技能部等內設機構。
第二部分 2022年單位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22年單位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本單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2022年收支總預算6643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事業收入;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2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2年收入預算664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143.00萬元,占47.32%;事業收入3500.00萬元,占52.68%。
三、2022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2年支出預算6643萬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6453.7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33.1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156.13萬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920.59萬元,日常公用支出2579.41萬元,項目支出3143.00萬元。
四、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3143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收入3143.00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3143.00萬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本單位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143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74.01萬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疫情原因,部分專項未開展。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3143.00萬元,占100.00%。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引進人才費用(項)2880.00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63.00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63.00萬元,增長10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發生鑒定費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就業補助(款)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項)200.00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51.62萬元,增長34.79%,主要原因是:2021年指標進行調整。
六、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2年沒有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安排基本支出。
七、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說明
本單位2022年沒有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安排“三公”經費。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2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2022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2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本單位為事業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2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7.7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1.2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6.5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老干部服務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事業單位業務用車2輛。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022年單位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設備。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2年本單位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27個,涉及財政撥款預算3218萬元;其中納入績效評價項目27個,涉及財政撥款預算3218萬元。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教育收費。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費。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6.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7.其他收入:預算單位除財政撥款、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8.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指所屬事業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6.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引進人才費用(項):指反映用于引進外國專家補助、引智成果推廣等方面的支出。
8.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9.就業補助(款)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項):指反映財政用于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等方面的補助支出。
三、機關運行經費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